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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的范围与内容

添加时间 : 2017-02-28[返回]

婚前财产的范围与内容
福建鼎科律师事务所 李章辉

鼎科律所律师团队在承办的离婚案件中婚前财产认定的案件大多集中在婚前的房屋婚后变卖后再购房屋的情形,夫妻双方在新房产中的产权份额的问题。

夫妻婚前财产包括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婚前财产的孳息和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夫妻婚前财产包括哪些?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几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投资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的孳息、收益等。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如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股票出售所得等。

应当注意,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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