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请求法院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添加时间 : 2017-02-28[返回]
另一方请求法院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福建鼎科律师事务所何晖律师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