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如何防止财产被毁损、隐匿、转移、变卖
添加时间 : 2017-02-28[返回]
离婚中如何防止财产被毁损、隐匿、转移、变卖
鼎科律所 李章辉律师团队
一、采取诉讼财产保全,如有必要则在诉前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依财产情况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法院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可以要求申请方提供担保。但该条主要包含两层含义:
二、在对方已将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或财产权利如股权转让后,无法保全的情形下,应与受托律师及时商量,对该转让行为提起撤销之诉,同时申请离婚诉讼中止审理。


